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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再获“湖北高校房地产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3-12-18    作者:     来源:     点击:

近日,我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房管房改干部徐涛、李小倩分别荣获“2013年度湖北高校房地产管理先进单位”和“2013年度湖北高校房地产管理先进个人”称号。

         

 我校房产工作两年来,在政府主管部门及学校党政领导下,坚持服务为本、管理创新工作理念,会同有关部门在公用房和教职工住房管理方面取得新成绩,并开创了深化房改工作新局面。一是作为房产管理职能部门之一,为学校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房改工作走在在汉省属高校最前列作出了突出贡献;二是平稳顺利地完成“湖大琴园”分房到户工作,1515户职工家庭喜购新房;三是利用信息技术,延请知名的王时绘教授团队在全省率先开发湖大琴园点房系统,并成功应用于“湖大琴园”点房,切实实现了学校分房的公平、公正、公开;四是提请学校安排5020万元资金用于已购“湖大琴园”住房的离退休教职工预估住房货币化补贴冲抵购房款,并向省直房改办提交了关于启动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工作请示;五是在“湖大琴园”购房合同审核备案过程中,高效地为购房户尽心服务、帮助其克服困难,已完成大部分已售房合同向武汉市房管局备案工作,至此93%购房户形式上取得房屋产权;六是督促和协助忠诚公寓开发商办证取得进展。我校房管和房改工作及相关经验,得到湖北省直房改办、湖北地区高校房专会的肯定和推介,也获得有关兄弟院校及同行的借鉴。

         

据悉,这是该处继2011年荣获此奖后第二次获此荣誉。本次颁奖中,全省80余所高校、数百名房管干部中有17个单位、29人次获得先进单位或个人称号。该奖项由湖北省高校后勤服务中心、湖北省高校后勤管理研究会负责主办,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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