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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UPS电源拟处置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05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深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放管服”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绩规[2019]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资发[2021]3号)及《湖北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校国资字[2021]5号)的相关规定,经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申请,拟对一批达到使用年限,无维修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UPS电源作报废处置,共计原值35850元。

如有异议,请于510日前向纪委监察处或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反映。

 

纪委监察处电话:88661853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电话:88662622

 

 

 

上一条:关于办理校内普通周转房续租(第三批)手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校内普通周转房续租及退租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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