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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内资产卡片基础信息数据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资产存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为我省预算一体化打好基础、做好准备,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行政 事业单位资产卡片基础信息数据治理工作的通知》( 鄂财函[2022]91 号)要求,我校将于近期启动资产卡片基础信息数据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治理范围及对象

各单位(部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

二、数据治理基准日

以 2022 年 4 月 30 日(含)为资产卡片基础信息数据治理基准日,在此之后新入账资产此次不予治理。

三、工作内容

(一)资产盘点

请各部门(单位)按照数据治理基准日全面核对资产和财务账务,以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卡片为基 础,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进行清查盘点,对照本单位资产帐目清单,以帐查物,以物对帐,以 条码查物,以物对条码的方法,实行帐物、条码物双向清查,做 到帐、条码、物相符,资产信息完整、帐目准确、设备条码粘贴 到位。及时填写资产盘点表单,确保资产全覆盖,同时在资产盘点单中对资产使用状态进行区别标识。存在异常情况的,填写资产清查盘点异情登记表(见附件 1),学校后续将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对有关情况予以跟踪处理。其中,区别标识标准如下:

1、账面记载或反映的,但无实物的资产,将使用状况标识为“盘亏”;

2、有未入财务账的实物资产,确认产权后,在盘点单中标识为“盘盈”;

3、本单位占有的,且处于本单位使用状态的资产,将使用状况标识为“在用”;

4、本单位让渡给其他单位使用,并签署相关租借协议的资产,将使用状况标识为“出租出借”;

5、满足使用条件但未投入使用的资产,将使用状况标识为“闲置”;

6、除在用、闲置、出租出借等以外的资产,如损毁、盘亏资产,处置流程中的资产,待报废资产,公车改革中取消待处置的车辆等,将使用状况标识为"待处置"。

(二)修改完善资产卡片基础信息

各部门(单位)在盘点时应对资产卡片的各项基础信息进行逐项核对,确定资产分类、名称、数量、使用用途、地址、使用 人(管理人)、资产配置品目等内容。学校已在“资产综合管理平 台”上给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下发了修改权限,各单位核实情况后 可根据实际进行修改、填列。

1、对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类别资产,将一张卡片录入多项资产卡片的,按照"一物一卡一码” 原则进行拆分。(目前,我校该类资产已达到"一物一卡一码”要求)

2、通用办公设备及通用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的使用用途、资产配置品目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资产配置标准表》、《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家具资产配置标准表》(附件 2)相关内容如实填列。

3、根据实际情况,对于资产使用人、存放地点、使用单位发生变化的、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修改,资产卡片使用人, 根据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资产实际占有、使用人填列;会议室设备等由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共同使用的资产,将该项资产管理人员填列到具体资产卡片“使用人/管理人”中。

4、进一步完善在建工程卡片相关基础信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填列“工程建设情况"“未转固原因”、“累计投资额”、“计划投资总额’。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资产卡片基础信息数据治理是全面掌握和准确报告国有资产资产管理情况的基础工作,是落实预算一体化的具体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该项工 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盘点,精准治理。各单位要对占有、使用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进行盘点,对卡片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做到“应盘尽盘、应点尽点”,实现“账卡相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要准确把握资产数据治理的要求和标准,保障数据治理工作不流于形式,取得实际效果。

(三)认真自查,准时填报。请各单位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前将数据治理自查报告、清查盘点异情登记表(纸质版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两项材料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地址:行政楼609 室,联系人:龚老师,杨老师 88662622)。自查报告内容包括:资产盘点情况、修改完善资产卡片信息情况、存在的问题等。

 

附件:1、资产清查盘点异情登记表

      2、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表

 

                                         湖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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