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需要购置的各类设备、家具、文物和陈列品、无形资产(主要指软件类)(不论金额大小)通过配置计划申报系统申报。工程类项目报校园建设管理处;服务类项目报财务处;图书馆所购图书、文献、电子资源等报财务处。
2、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申报时需提交《论证报告》(论证报告格式在国有资产管理处“下载中心”下载后进行填写和签字)两份,并在申报填写时上传论证报告的电子版。
3、横向科研经费购置资产不需要提交配置计划。
4、请各单位(XXX006)务必在7月15日前完成本单位审核提交工作(过期不侯)。7月20日前上交经各经费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的《2017年资产配置计划申报表》(纸质版需经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行政楼609)。
5、各经费审批部门(XXX007)务必在7月18日前完成对各单位提交计划的审核工作。
6、 国有资产管理处在7月21日完成全校2017年资产配置计划申报汇总工作,并做好系统上传提交至财政厅的准备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 8866291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