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财绩规[2017]3号)、《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 5号)及《湖北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校国资字[2017]10号),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部分老旧破损,且无维修价值的家具予以报废处置。
经现场处置投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湖北兴凯锋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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