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资发[2021]3号)及《湖北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校国资字[2017]10号)的相关规定,经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会研究,同意对后勤集团(二期公寓改造)、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学院(师范学院)等 3 个单位报废报损的 11374 件(套)家具予以报废处置。
经现场处置投标,确定中标单位为:湖北咸宁忠炜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湖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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