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学校职能履行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资发[2021]3号),对《湖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湖北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湖北大学国有资产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上一条:湖北大学部分报废设备拟处置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清理国有资产(房屋、土地、门面)出租出借情况的通知